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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训机构:
为了规范开展我县2023年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需求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成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明确规范的培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和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应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办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二、遴选流程
1.培训机构根据遴选的培训项目和资质要求自评,符合要求的递交申请书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递交至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料收集受理时间2023年2月8日至13日。
2.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机构递交的申请,审核培训机构的资质材料并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针对师资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设备,食宿条件等要素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择优选用的原则,参选培训机构进入遴选。
3.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办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4.对审核合格的培训机构,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联系号码:0999-5039138,在工作日内接受材料收集工作。
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