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融媒讯(记者佳娜提通讯员政务服务中心田静报道)近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本次条例修订聚焦群众安居刚需,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覆盖租房、购房、装修、养房等全周期住房消费场景,新增可提取账户余额用于“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安居消费需求。

随着公积金新政全面落地实施,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群众明显增多,惠民新政切实走进千家万户,提升了群众的安居获得感。
新源县居民董瑶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公积金主要用于买房、还房贷,使用范围比较有限。现在装修房屋、缴纳物业费都能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流程简便、审核速度快、资金到账及时。这项政策特别贴心,有效减轻了我们家庭住房消费的经济压力。”

据了解,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来6种拓展至9种。新政明确了装修、物业费提取具体受理条件和提取标准。装修提取方面,缴存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对疆内自住住房开展装修,可按房屋面积核算提取额度,单套住房装修提取最高限额10万元,且不得超出个人账户余额。同时根据房屋属性、办证时间明确提取时限,同一套住房两次装修提取间隔不少于10年,认定时间以申请人上一次办结装修提取业务时间为准。

在物业费提取方面,新政支持缴存职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职工及配偶最多可对两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物业费缴费总额,且设置2500元年度提取上限,精准缓解群众日常住房养护支出压力。
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源县管理部主任曾永红:“本次公积金条例修订,实现了保障模式的重大升级,将公积金服务从单一购房保障,延伸至租房、装修、物业养护的全周期安居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惠民红利。”

此次公积金新政扩容落地,标志着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实现从“购房专项保障”向“全周期安居护航”的转变。通过拓宽提取范围、简化办理门槛、盘活沉淀资金,有效减轻群众住房消费负担,充分释放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持续提升缴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