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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新源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先后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把审计整改放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大局中谋划,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审计整改任务。总的来看,各部门单位问题整改意识明显增强,整改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屡审屡犯问题逐年减少。《新源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类73个具体问题中,截至2024年10月,已完成整改63个、整改率86.3%(其中:完成阶段性整改3个)。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源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职尽责,落实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责任,提升财政支出效益,全力保障各类民生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支撑作用,促进了新源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如下: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12.63万元。
整改情况:已将非税专户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63万元上缴国库。
2.挤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整改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计划于2028年12月底前完成支付。
3.无预算采购、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
整改情况: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意识,加大培训力度和宣传。对单位的采购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采购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直达资金项目89个中有15个项目的支付率低于19.77%。
整改情况:已制定支付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支付。
5.2023年4月、12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
整改情况:强化库款管理,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及时掌握全县库款收支情况,统一调度资金,保障新源县库款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6.7家单位未履行报废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申报审批、报废处置程序。
7.59家单位超限额采购办公设备197.81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新管发〔2023〕61号),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杜绝办公设备超限额配置问题的发生。
(二)预算执行延伸审计方面
1.2023年度专项资金方面
(1)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管理,建立了出入库台账。
(2)未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涉及金额199万元。
整改情况:2024年9月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3)未及时发放50万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
整改情况:已将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4)新型农业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情况:已按照实际情况重新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应收未收租赁费(扶贫资产收益)22.35万元。
整改情况:已收租赁费22.35万元。
(6)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涉及相关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
(7)5个项目未按期完工。
整改情况:5个建设项目均已完工。
(8)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整改情况:4个项目资产均已移交。
2.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财务管理工作薄弱。2家单位(部门)支出手续不完备;3家单位(部门)账务处理不规范;2家单位(部门)账表不符;2家单位(部门)票据领用不规范;1家单位(部门)未及时返还14.33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未及时缴纳0.63万元代扣税款,两个账套未合并,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1家单位(部门)将国库重复支付28.97万元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支付,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家单位(部门)应收未收罚没款54.07万元,收入支出不真实涉及金额3万元,未对工会账进行会计核算;1家单位(部门)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财务人员更换未办理交接手续。
整改情况:2家单位(部门)已完善支出手续;3家单位(部门)已规范账务,对错账进行账务调整;2家单位(部门)对账表不符的账务进行了调整;2家单位(部门)对未使用的票据已进行核销;1家单位(部门)已将未缴纳的0.61万元税款全部上缴税务部门,将多扣个税的0.016万元税款退还个人;将两个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的账套进行合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14.33万元;1家单位(部门)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按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1家单位(部门)收回54.07万元上交国库,已对3万元错账进行调账处理,已建立工会账套并进行会计核算;1家单位(部门)已制定清理计划,于2026年完成清理,已组织原财务人员和新接任人员进行了财务交接。
(2)预算执行管理不严。1家单位(部门)未及时盘活57.56万元存量资金;1家单位(部门)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租赁收入726.36万元。
整改情况:1家单位(部门)已上缴存量资金57.56万元。1家单位(部门)已制定征收计划,计划于2025年8月底完成收缴任务。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3家单位(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部门)资产闲置;1家单位(部门)未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整改情况:4家单位(部门)已将管理不规范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对账务处理不规范资产进行调整,1家单位(部门)正在与资产所有沟通协调对接划转资产手续。
(4)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家单位(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17万元;1家单位(部门)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2家单位(部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金额执行。
(5)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3家单位(部门)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部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
整改情况:4家单位(部门)已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修订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3.部门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方面
1家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整改情况:该单位已加强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单位所有收入、支出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1.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价款不实;超付工程款2.1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二是先施工后办证,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三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滞后;未按期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个别清单项目编制无依据。四是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执业义务,监理单位中标人员与实际现场监理人员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已强化项目建设全流程业务学习,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追回超付工程款2.10万元,完成了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2.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87万元。二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内容约定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追回工程质量保证金3.87万元,督促设计单位完善合同内容。
(四)2023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项目进展缓慢、未按图施工、未对援疆资金进行专款核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进展缓慢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未按图施工项目已按图纸尺寸整改施工,项目已完工结算;已对援疆资金进行专款核算。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方面
1.贯彻落实河长制巡河工作不到位,存在巡河次数不达标现象、未开展草原确权、清查工作。
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已严格落实《新源县“河长制”工作制度》《合作巡查制作》,督促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强化河道管理。截止2023年12月完成巡河224次,其中镇级81次,村级143次,完成了每月的巡河任务。
2.未完成2021年植树造林任务,2021年、2022年州外引进任务,2020年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已完成植树造林任务204.79亩;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改良品种,完成4500头牛人工受精任务。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3.应退未退草原奖补资金2.1万元。
整改情况:已将责任人诉讼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责任人分别于2024年至2026年每年偿还0.7万元。
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从整改结果来看,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还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主要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拖欠项目资金等方面。经对未整改到位事项研判分析,主要原因:一是问题形成时间长、跨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清查资产、清理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二是资金压力较大、历史遗留、时间跨度较大,整改难度较大。三是部分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推进才能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真实、完整、合规。一是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力度。二是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四是提升监督贯通协同效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更好发挥审计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有效落实,为新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