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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新源县未开发山区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152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发文机关:
  • 文号:

关于严禁在县域山区开展徒步、户外露营等相关活动的公告

广大居民、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

近期,随着气温持续回升,山区积雪加速消融,且降雪与升温天气频繁交替,使得雪崩、融雪性山洪等地质灾害进入高发阶段。新源县山区地形复杂多样、地势险要,众多区域通信信号难以覆盖,一旦发生意外,救援工作将面临极大困难,救援人员难以迅速抵达现场,被困人员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为全力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新源县实际,禁止在县域山区开展徒步及户外露营等相关活动公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严禁在新源县辖区所有山区(含坎苏沟、骆驼脖子沟、萨哈等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登山、户外露营、野炊、滑野雪、机动车探险穿越等任何形式的户外活动;严禁违规进入山区危险区域停留、取景、探险。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招揽游客进入新源县山区开展徒步、露营、探险等活动;严禁擅自带领人员进入未开发区域及危险地带,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大群众要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坚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主动远离危险区域,坚决杜绝违规进山、冒险出行等行为。

四、新源县文旅、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将强化山区巡查管控。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因违规进山引发安全事故的,所有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进山行为;如遇紧急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应急救援电话。

举报电话:0999-5025458

0999-5024668

应急救援电话:110、119、120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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