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拟对新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方案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社局《关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县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议每年人均每月提高5至9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新源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的方案》,建议我县每年人均每月提高9元。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
三、征求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475700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源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意见”。
2.信函: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99号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封上请注明“新源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意见”。
3.电话反馈:可拨打联系电话[0999-5034255],直接反馈意见。
4.实地反馈:可直接前往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99号,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室进行反馈。
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居民、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实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