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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732
  •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2026-03-27
  • 发文机关:
  • 文号:

2025年以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政务服务,为建设美丽新源筑牢坚实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坚持把法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素养。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开展宣讲调研,为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理论指引;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年度法治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依法科学决策能力;三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层层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四是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对照生态环境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重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服务提质增效。一是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健全内部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要求,严把文件起草、审查、归档各环节关口,从源头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二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对县域招商引资项目靠前开展技术指导,提前研判项目选址、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助力项目合法合规落地。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聚焦群众环境诉求开展执法监管。紧盯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化解,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领域群体性事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各类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六五环境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环保法律、科普宣传资料,引导企业依法治污、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监督机制,以外部监督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流程,完善证据、案卷管理。2025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度,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短板: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精细化审查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材料存在细节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部分执法案卷制作仍存在瑕疵;三是法治学习系统性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最新部署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四是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深度、覆盖面还需持续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环境要素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常态化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提升依法决策质量。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常态化开展案卷自查自纠,补齐执法短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五是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范围,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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