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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财农〔2022〕00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中共新源县统战部、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1〕77号),现拨付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0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7093万元,较少民族发展资金996万,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资金216万元,支出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功能科目。
一、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并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三、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表
2.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新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表
单位: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功能分类 |
项目金额 |
用途 |
是否纳入绩效管理 |
1 |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 |
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70930000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是 |
2 |
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2160000 |
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 |
是 |
3 |
中共新源县统战部 |
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9960000 |
较少民族发展资金 |
是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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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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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项目负责人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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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新源县乡村振兴局、中共新源县统战部、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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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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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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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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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于贫困地区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出贫困村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新建、修缮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道路建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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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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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资金、项目大平台录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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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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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公示公告执行情况 |
=100% |
|||
项目资金安排实名情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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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以及下达资金时限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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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余结转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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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年度脱贫计划完成情况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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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安排精准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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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贫困户满意度 |
≥95% |
|||
群众认可程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