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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依肯·依曼汗、克马力别克·代买江、卡迪尔别克·阿孜尔别克、古丽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野猪损毁农作物相关管理办法、补偿机制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数量不断增加,加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走私野生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得到贯彻落实,野猪种群数量有所增长。
野猪,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近一年以来,由于高温干旱缺草导致部分乡镇野猪由山上下到农区,对部分乡镇的村民、农作物、草场、牲畜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针对出现野猪对部分村民、农作物、草场、牲畜的破坏问题,我局向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了汇报,目前正处于野猪的繁殖期,严禁捕捉、猎杀,我局与部分乡镇联系对野猪已采取了驱赶措施,但效果不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联系对接,继续加大野猪伤农伤畜防控力度,要求各乡镇组建志愿服务队,在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方,采用声音驱赶、光源驱赶、用狗驱赶等方式驱赶野猪,同时,加强田地周围或者房子周围刺丝围栏,减少野猪危害。
感谢你们对我县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18196999127
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