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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杰委员:
您在政协新源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统建房一期外墙修缮的提案》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研究(调查)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新源县吉祥苑小区(统建房一期)该小区建设于2011年,共有住宅楼35栋、住房1296套,已入住1150套,入住率为89%,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别斯托别乡统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要求,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684户,办理率仅为60%。
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基本要求,自2019年我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内容要求,纳入县市当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建设时间务必是2000年以前建成,问题较为突出,小区内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小区。改造项目: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不支持外墙翻新改造项目。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住建局暂时无法解决统建房一期小区外墙翻新改造事宜。
三、建议解决办法,一是加快督促统建房一期业主办理房产证,缴纳维修基金,发挥业委会牵头引导作用;二是召开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同意后,使用维修基金解决该问题;三是由别斯托别乡牵头积极争取新源县老旧改造等其他住房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解决该问题。
承办人:金磊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