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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学春委员:
您在政协新源县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新源县停车场设施方面的建议》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单位认真调查,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建议一:我们将和交管部门共同研判不影响交通安全情况下在较宽的道路按时间段规定划出一部分路段做为临时停车位使用。
建议二:我单位已和交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处罚,针对我县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监管工作已放入我单位工作常态化进行。
建议三: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申请免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利用现有条件加大免费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加强对收费停车场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对停车场设施建设、管理、布局进行优化。
承办人:李志刚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