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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县选聘13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新源县行政辖区内工作或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在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一)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关系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
(三)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及时向县司法局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县司法局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应邀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人员组成
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组建一支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工商联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的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推荐
1.个人报名。采用网上下载表格邮寄报名的方式,申请者登录新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新源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能够证明个人身份和相应资格的资料,发送至邮箱1482190969@qq.com;现场报名地址:新源县司法局法治督察科(新源县司法局201室)。
2.单位推荐。由相关单位推荐各自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员填写《新源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集中推荐。
3.定向邀请。县司法局定向邀请一定数量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审核及聘任
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等方面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争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正式聘任,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县司法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联系人:郭娜
联系电话:0999-5030167
附件:《新源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
新源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