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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带头落实逢九必学法机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部署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并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列入年终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论。一年来,通过集中学习、网络答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累计开展10次集中学法普法活动,受教育人员累计达到90人次。
(二)提升法治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持续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二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持续规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结率50%,满意率达到100%。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及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发挥法治服务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作用。一是坚持“放管服”一体化推进,对30余项行政职权、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公开。二是研究制定《新源县水利局项目前期(规划、计划)审查、审核、审批(报批)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完善《新源县水利局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招投标制,强化水利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发现的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上报并纳入黑名单。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累计巡查河道11839.69公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57个,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199.42万元,水土保持验收29个,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检查121次,取用水管理专项行动共梳理问题2个,立查立改2起,立案查处涉水案件3起、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2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树牢法治意识,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研究部署阶段性法制重点工作,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做法治模范,示范带动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二)从严落实制度,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落实新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建立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扎实开展“八五”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突出依法行政,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突出抓好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加强水行政事务审批、水利行业监管事项全过程的依法监管。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水事违法事件,及时处理水政群众信访举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利益冲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纠纷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