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一、履职情况
(一)牵头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十二个坚持”要义,带动班子和干部学用结合。组织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2次、“逢九必讲”培训36次。结合重点工作邀请法律顾问授课6次,采用“法理阐释+案例警示”模式,覆盖800余人次。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召集主持专题会议4次,解决重大问题6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18项重大决策、23份重要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通过率100%。,明确“一岗双责”,将法治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督导机制。
(二)主导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厚植全民法治氛围。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牵头主导普法宣传工作,部署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协调准备汉、哈等多语言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5万人次。利用升国旗、“大喇叭”、微信群等平台,牵头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警示等内容370余条;在11个行政村打造法治文化墙、普法宣传栏12处,牵头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活动30余场。组建由“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专职普法队伍,参与“入户送法”活动300余次,解决群众“知法不深、用法不畅”的痛点问题。
(三)推动依法治理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我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融合,以法治赋能治理现代化。加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执行“三项制度”,部署行政检查并审阅结果,提升执法公信力。健全三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依托骨干队伍督办重点纠纷,全年排查纠纷509起,调解成功486起,成功率95.6%,重点领域纠纷化解率达98%。巩固“一村一法律顾问”成果,协调解决服务难点,确保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意见及法律援助。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监督检查,梳理整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筹谋划精准性不足,服务群众法治需求主动性待提升。牵头推进普法时,对特殊群体法治需求调研不深入,未组建团队摸清痛点,未及时制定定制化普法方案,普法产品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学法”与“用法”衔接重视不够,搭建平台意识和举措不足,未带动干部精准对接群众用法需求。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不到位。
(二)统筹谋划精准性不足,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主动性有待提升。在牵头推进全乡普法工作中,我个人对特殊群体法治需求的调研研判不够深入,未能主动牵头组建专项调研团队,全面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法律痛点,导致未能及时推动制定定制化普法方案,普法产品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同时,对“学法”与“用法”的衔接重视不够,主动搭建衔接平台、破解群众“知法不会用”问题的意识和举措不足,未能有效带动干部队伍形成精准对接群众用法需求的服务自觉,本质上是自身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工作中落实不够到位。
(三)融合引领穿透力不足,法治赋能治理引领性待增强。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融合时,未发挥“头雁效应”,对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培育引领不够,未贯穿干部管理和督导全过程。统筹重点工作时,对依法统筹、防风险要求强调和督导不足,未纠正部分干部法治能力不足问题,法治赋能效应未充分释放,体现法治思维引领和推动不足。
三、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精准思维,筑牢普法用法服务体系。一是开展特殊群体法治需求专项调查,深入相关区域梳理清单,制定“一群体一方案”普法产品。二是主动对接司法、民政聚焦群众用法破难题。推动搭建2-3个常态化学法用法衔接平台,建立“用法需求清单”与“服务清单”对接机制,定期开展“用法实操培训”“法律帮办”等活动,破解“知法不会用”问题。将群众法治需求解决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点,带动干部精准服务。
(二)统筹建强基层法治队伍。统筹制定村级法治队伍培育计划,建立“常态化培训+实战演练”双轨机制,每月组织专业培训,每季度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实战演练,邀请专业人员指导。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赋能村级调解员等。将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成效纳入村级考核,定期督导。
(三)深化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培育干部法治思维,将法治能力提升贯穿日常管理与督导,制定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每月组织集中法治学习。强化法治融入督导,在中心工作各环节加强法治把关与检查,对解决问题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聚焦法治赋能实效,梳理重点领域清单,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选树典型案例,转化法治优势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