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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有力指导下,本人作为党委书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乡镇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赋能乡村振兴、保障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全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组织根基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建立以我为召集人、镇长为副召集人,班子成员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村社协同、群众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深化思想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4次,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同时,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带动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带动镇村干部参加县乡两级学法活动22场次,切实提升了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任务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定期督查督办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个,对推进不力的村进行提醒,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关键环节,提升依法治理实践效能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开展诉讼72场次,审核合同37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调解36件。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队伍建设,组织全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4场次,切实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农村建房等领域执法检查31次,下发整改通知16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起。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力量,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组建由村干部、老党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调解队伍12支,形成“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全年排查化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劳资纠纷等各类矛盾470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一是精准开展主题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11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万余份,覆盖群众3.5万余人次。二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升国旗、“大喇叭”、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宣传法治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370余条,让群众随时随地学法用法。三是培育法治骨干力量。为提升法治宣传质效与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宣传员”“调解员”双重作用,全年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75名,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推动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上级决策部署和群众殷切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存在短板。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树得不牢,重业务推进、轻法治保障的倾向依然存在,导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均衡。二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亟待提升。部分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系统化、常态化培训覆盖不到位,应对复杂法律问题、处理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难题的能力仍有欠缺,法治对基层治理的赋能增效作用未能充分彰显。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述法为契机,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持续推动全镇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各级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充实法治工作力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三是深化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积极探索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规范治理行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