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新源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新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新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xinyuan.gov.cn,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新源县人民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新源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源县电子政务中心为新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新源县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2、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3、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4、新源县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新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规划和工作规则等;

6、新源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7、新源县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新源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8、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9、交通、电力、通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服务信息;

10、气象、抗灾、救灾等服务信息;

11、工商、质量、资源、人口、环保等服务信息;

12、科技(包括知识产权、科技兴新等)、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地震及科协、红十字会、文联、社科联、社科院等服务信息;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

14、新源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指南、工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考核评估情况,电子政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工作汇报总结等,全县各电子政务机构工作动态等信息;

15、扶贫、移民、征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6、政府工作动态,包括政府全体会、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等信息;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在新源县档案馆、新源县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两种形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其他公开方式有:

1、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公报;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新源电视台、新源人民广播电台

4、其他公共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通过互联网登录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通过在新源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新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源县新城区档案局,电话:0999-5022933。

政府公报查阅方式:可通过各级图书馆、档案馆、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文化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获取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新源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新疆新源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9-5031511

传真电话:0999-5027286

电子邮箱:dzzwzx@xinyuan.gov.cn

地 址:新源县新城区政府大楼136室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