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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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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 政府部门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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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7日新源县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按照中共新源县委办公室、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源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党办[2019]29号)文件,新源县应急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体系建设。

5、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

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新源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7、完成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机构设置:

新源县应急管理局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应急救援科,危化科,安全生产技术科。

新源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数34,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29人,增加0人;退休10人,增加0人;离休0人,增加0人。

三、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单保利:主持应急管理局全盘工作;

局党组成员、局长王慧远:主持局行政业务,协助书记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米拉依:分管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地震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杨亚斐:分管财务、人事、编制、执法监察大队、烟花爆竹、民政救灾、消防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业务工作;

局党组成员康志铭:分管办公室、工会、扫黑除恶、作风整治、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救援物资储备;

局党组成员曾令东:分管草原防火、森林防火、水旱灾害、指导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局党组成员米拉古丽:分管党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扶贫、保密、普法、电子政务等日常考核性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

0999-5037019

新源县政府大楼附楼

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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