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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新源县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综合协调指导信访工作。
(二)推动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三)承办上级机关、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指导新源县各乡镇和各单位(部门)信访工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落实。
(四)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通过信访渠道给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五)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自治区、自治州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问题,综合协调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向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向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反映重要情况和社情民意。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九)承担新源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策的事项。
(十)完成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德文:主持信访局全盘工作。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安全保障等重要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工作;负责软挂包联村的联系协调工作。
党组成员、局长满素·依明:统筹负责信访局业务工作。抓好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负责接访大厅日常工作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复查复核;负责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亮天:分管办公室和财务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协助局长抓信访网上业务、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机关信息、老干部、文旅、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及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点
新源县青年西街051号县委院内。
四、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人:李瑞林
电话:0999-5025791传真号:0999-50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