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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新源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科室3个。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新源县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新源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网络建设和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新源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工作,履行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责。
(十四)完成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机构编制、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民族团结、提案议案办理、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固定资产等工作。
2、综合业务科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指导拟订水利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权限内审核批准水利基础建设、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招投标;指导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质量、监督资金等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开展水利工程评估绩效;指导县域内河流堤防、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调农牧区安全饮水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水行政执法科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处理水事纠纷,组织水资源费征收及监督使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井电双控等;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县内河流、湖泊、水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水利工程的河道确权划界;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承办全县、兵团、各部门间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具体工作;指导开展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和河湖“清四乱”,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强化执法监管;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及费用的监督使用;指导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编制洪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洪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监督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储备管理防汛抗旱物资;指导全县水库、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四、领导分工
水利局党组书记:李军
水利局党组成员、局长:赛力克·艾别吾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刁秀强
水利局党组成员、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陈德
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服务站站长:谢文胜
水利局党组成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站长:崔志楠
水利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玉山
五、办公地点
新源县江额尔森西街005号办公室电话:0999-7779286
六、工作时间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七、联系方式
水利局党组成员、局长赛力克·艾别吾:0999-7779281
水利服务站:0999-777928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0999-5031878
水行政执法科:0999-7779275
综合业务科:0999-7779273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阿丽亚·依明江:0999-777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