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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是新源县机构改革后组建的新部门,2019年3月1日,新源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
医疗保障制度,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二)组织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新源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执行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做好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工作,落实自治区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待遇调整措施。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四)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措施,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贯彻落实自治区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措施。
(六)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跨省跨地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州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措施。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完成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新源县医疗保障局应执行和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和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新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新源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指导、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2、医疗监管与服务保障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审核申请资料并组织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开展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及协议处理;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内部控制稽核检查;每月按比例抽查5%病历;完成智能监控推送数据审核工作;落实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支付资格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新源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单位、人员登记变更、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缴费过账/视同、个人账户清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统计(收回事项),医疗救助待遇审批(收回事项)、两定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结算、手工零星报销、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医保基金预算、年终清算、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发布、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监测及推动医保码结算、刷脸结算、医保码全流程运用、追溯码运用、按需分配业务权限;与各部门配合数据共享,落实上级推送数据的核查反馈,配合做好内控审核指导。
四、领导分工
程菊英(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医疗保障局党组全盘工作,分管:综合科,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叶勒扎提(党组成员、局长):主持医疗保障局业务全盘工作,联系: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单位、人员登记变更、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缴费过账/视同、个人账户清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人员统计(收回事项),医疗救助待遇审批(收回事项)、两定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结算、手工零星报销、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医保基金预算、年终清算、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发布、信息标准化建设工作,监测及推动医保码结算、刷脸结算、医保码全流程运用、追溯码运用、按需分配业务权限;与各部门配合数据共享,落实上级推送数据的核查反馈,配合做好内控审核指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暂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疗监管与服务保障科,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审核申请资料并组织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开展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及协议处理;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内部控制稽核检查;每月按比例抽查5%病历;完成智能监控推送数据审核工作;落实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同时分管人事、财务、采购、重大项目工作。针对分管科室做好“一岗双责”的监督,对业务岗位不同的风险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工作由一级主任科员张豫璐代管)
五、办公地点
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99号(新源县人社局楼三楼)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3:3015:30至19: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一)综合科 负责人:张铁钢 联系电话:0999-5023621
(二)医疗监管与服务保障科 负责人:陈艳芬 联系电话:0999-5036638
(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刘艳 联系电话:0999-5026480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负责人:朱艳丽 联系电话:0999-50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