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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3月1日挂牌正式成立,根据新源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党办〔2019〕42号)文件,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源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人。将民政局双拥优抚、人社局军转干部安置等职责划转,下属事业单位新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19年5月31日成立,全额事业编制3名。
二、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二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工作;三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奖革命烈士工作;四是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落实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9个,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工勤编制1个、领导职数3个。实际在岗8人、1人参加访惠聚工作队。
新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设置内设机构2个,一是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宣传发布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会议文件;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全县退役军人诉求征询,承担落实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交办的业务工作。二是综合业务科。负责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留疆安置优惠优待政策,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杨春虎: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移交安置办工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意识形态等工作。
党组成员、局长阿曼太·别尔克包里: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工作,分管优抚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双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平安建设、普法、信访)、保密、“访惠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新强:分管办公室、负责局财务、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应急管理、爱国卫生、工青妇、档案、老干工作、基层减负、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协助局长做好行政业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武装部副部长邢海滨:负责联系武装部、驻县部队等军民共建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双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地点
新源县青年西街051号县政府院内。
六、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七、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人:崔世东
电话:0999-50391360999-5039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