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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897
  • 公开目录: 政府部门机构设置
  • 发布日期: 2026-06-10
  • 发文机关: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构简介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新源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牢民生底线。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新源城乡劳动力向疆内外转移就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给付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全县各类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调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措施;落实工伤认定和鉴定管理办法;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编制新源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相关制度,促进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备案事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牵头推进本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承担“三支一扶”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贯彻执行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稳定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1、完成新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5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接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党建、纪检和财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定、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并督促实施;负责领导交办和局党组、局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事业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备案事宜;承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职数分配及九级职员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填报、政审考察、岗位聘任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惩戒、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职称制度及政策,牵头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年报工作;负责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承担“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及“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绩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休假制定的落实;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编制。社保管理科: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给付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全县各类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调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措施;落实工伤认定和鉴定管理办法;落实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就业培训科: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定;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新源城乡劳动力向疆内外转移就业;负责本县技工教育工作。执法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贯彻执行综合性政策。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所属事业机构5新源县技工学校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为根本,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坚持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开展学习教育,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公共实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介绍、职业规划、就业服务等业务。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承担管理全县养老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新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新源县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制定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办法,推动我县农村劳动集体转移水平的提升;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协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就地转移率;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全程服务,切实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新源县考试中心与培训中心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各类任职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审核工作。

四、领导分工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延芳

主持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盘工作;负责党建、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领域、巡视巡察、对口援疆等工作;主管事业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业务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努尔波·哈米访惠聚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业务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养老、工伤、失业、行政执法、仲裁、干部人事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公共机构节能、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招商引资、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由秦浩、张如义、邓伟代管)。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浩

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相关工作)、仲裁院、档案室、社保科、事业科(工资福利);分管党建、信访、安全生产、作风整治、基层减负、公共机构节能、政务公开、政务12345、信息发布等工作;分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绩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丧葬待遇审批、各类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资格认证、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事业单位人员档案转递查询等业务;联系技工学校。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张如义

负责社会保险管理局全盘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相关工作)、办公室(纪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本单位人事考核、单位驻村、网信安全、招商引资、深化改革、民族团结等工作;分管局机关财务、社保财务;分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管理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业务。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执法科(基金监督)科长邓伟

分管执法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作;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内部审计、国家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农民工工资保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权、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业务。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培训科周燕

分管就业培训科工作;分管放管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工、乡村振兴、巡察整改等工作;分管促进就业、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就业、创业补贴等业务。

五、办公地点

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99号

六、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自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作息时间:自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10:00至14:00,15:30至19:30。

七、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0999-5034255

就业培训科        电话:0999-5022213

执法科           电话:0999-5035729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电话:0999-5031738(综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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