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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973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发文机关:
  • 文号:

为进一步增强新源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器的音响覆盖率和完好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人民防空警报器音响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要求,新源县人民政府定于2023918日上午1200分至1219分,在新源县县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活动。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三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200—1203预先警报时间为3分钟

1203—12085分钟

1208—1211空袭警报时间为3分钟

1211—12165分钟

1216—1219解除警报时间为3分钟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公告。

新源县人民政府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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