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公告公示 >>正文

新源县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1289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3-11-28
  • 发文机关:
  • 文号:

为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客观性、专业化和公信力,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将集中开展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一)本公告所称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市场监管部门、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第三方机构包括工程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环保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咨询调查公司等法人组织。

二、备案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三)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工作流程及方法,能对重大决策事项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开展调查、识别、分析、评估。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拥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返聘合同),含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人员(提供工作学习经历证明或通过业务水平测试)。

(五)取得相应保密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1.新源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新源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xlsx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副本,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6.工作人员名册;至少拥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返聘合同),含3名以上人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证明等资料(提供工作学习经历证明或通过业务水平测试);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8.近两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者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新增经营范围的机构)无需提供。

四、申报程序(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须于2023年12月4日前准备申报材料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备案。

(二)审核。县委政法委按照要求组织对各机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视情对第三方机构的办公场所、管理情况等进行实地查验。

(三)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将在县级媒体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五、相关说明1.第三方机构须将申报材料和电子版送至新源县委政法委,323室。(联系人:李列红联系电话:13779179068,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19199529940)

2.各机构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提供虚假材料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备案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第三方机构未经备案的,不得从事评估工作,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予备案。已开展或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请通知提醒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备案。

4.此次集中备案之后,备案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重新申报审核。

中共新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1125

关于征集新源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公告

为推动我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开展,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人才的积极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切实提升稳评工作的实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决定建立新源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现将征集专家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方法

专家库建设遵循严格准入、分类建库、分级管理、统筹使用原则,广泛选择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学者。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对稀缺领域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专家采取定向邀请方式入库。

二、征集范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规模、构成,应用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适应,并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主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人员中选聘。

三、入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坚持原则、求真务实、业务精通、遵纪守法。

(二)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水利学等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自治区级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从事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者长期从事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等工作;或参加自治区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有丰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

(四)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规范和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六)年龄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根据公告通知,填写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以纸质复印文本和电子扫描文本的方式报送。

新源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xlsx

(二)审核。县委政法委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

(三)公示。对拟入库的专家名单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核查后依照相关规定据实处理。入库工作完成后,向入库专家颁发专家聘用证书,聘期每届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五、相关说明

1.申请人须于2023124日前将申请材料和电子版送至新源县委政法委,323室。(联系人:李列红联系电话:13779179068,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19199529940

2.申请人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未入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人员,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予备案。

4.此次集中组建后,将依规适时进行补充调整。

中共新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1125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