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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积极排查,充分调研,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报意见,2024年5月17日,新源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将新源县人民广场中心“希望之门”、新源县恰普河路中心花园“三河颂”以及“恰普河大桥(老桥)”等3处确定为历史建筑。
现对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同时在本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单位: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999-5022210
新源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
编号 |
所在区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1 |
XYX -0001 |
新源县县城 |
希望之门 |
新源县人民广场中心 |
2 |
XYX-0002 |
新源县县城 |
三河颂 |
新源县恰普河路中心花园 |
3 |
XYX-0003 |
新源县县城 |
恰普河大桥(老桥) |
新源县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