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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源县第一批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 索引号: 010351840/2024-00331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6-05
  • 发文机关:
  • 文号:


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县积极排查,充分调研,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意见,2024517日,新源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通过将新源县人民广场中心希望之门、新源县恰普河路中心花园三河颂以及恰普河大桥(老桥)3定为历史建筑。

现对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610日至202471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同时在本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单位: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9-5022210

新源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编号

所在区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1

XYX -0001

新源县县城

希望之门

新源县人民广场中心

2

XYX-0002

新源县县城

三河颂

新源县恰普河路中心花园

3

XYX-0003

新源县县城

恰普河大桥(老桥)

新源县新源镇恰普河阿吾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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