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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新源镇东城社区北侧停车场及儿童游乐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新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征收新源县新源镇东城社区北侧片区2户房屋和土地,为了加快城市改造进度,有效利用土地,按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现将项目用地征收房屋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主体:新源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征收范围:具体以新源镇东城社区北侧片区拟征收区域示意图。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以达到不当增加补偿费用之目的,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不包括本县居民因应征入伍、服刑等原因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
(五)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各相关单位、个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新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附:新源镇东城社区北侧片区拟征收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