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公告公示 >>正文

关于新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县长企业接待日”相关事宜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420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6-05-15
  • 发文机关: 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
  • 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精准破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落地、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发展,现将“县长企业接待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25日为固定“县长企业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接待地点

新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服务中心)

三、接待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含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等)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四、接待领导

接待日当天,由县长或指定副县长现场接待,根据企业诉求涉及领域,同步安排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税务、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接待。

五、受理范围

1.惠企政策解读、申报落实、流程优化等相关咨询与诉求;

2.企业项目审批、用地保障、用水用电用气、融资贷款、用工保障、要素供给等生产经营难题;

3.涉企政务服务、执法监管、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需政府统筹协调、跨部门联动解决的企业发展重大事项;

5.其他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合理诉求和建议。

六、工作流程

(一)提前预约

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新源县零距离官方平台发布的小程序或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诉求等方式进行预约,说明需反映问题及相关诉求。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每日梳理汇总各类诉求事项,甄别受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确定接待时段并反馈企业;对不予受理的,及时告知原因并引导至对应渠道办理。

(二)分类交办

对受理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现场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三)限时办结

简单问题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1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疑难问题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明确推进计划。

(四)回访销号

问题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进行回访,核实办理效果、征求意见建议,企业满意后予以销号;不满意的重新交办、限期重办。

七、咨询与预约方式

1.咨询电话:0999-5020017

现场预约地点:新源县人民政府三楼311室

3.在线预约登记表



特此公告。


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