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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相关设置情况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968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6-09-30
  • 发文机关: 新源县公安局
  • 文号: 无

为进一步加强新源县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提升群众交通文明意识,认真落实“减速度、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完善道路智慧交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新源县公安局将辖区新增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相关设置情况公告如下,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一、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

1.新源县唐加勒克路与青年西街十字路口;

2.新源县北京格尔路与青年西街十字路口;

3.新源县团结路与青年街十字路口;

4.新源县环城西路与江额尔森西街十字路口;

5.新源县唐加勒克路与江额尔森西街十字路口;

6.新源县库尔干路与青年西街十字路口;

7.新源县库尔干路与江额尔森西街十字路口;

8.新源县唐加勒克路与天山西街十字路口;

9.新源县库尔干路与天山西街十字路口。

二、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点位

1.新源县库尔干路体育馆斑马线;

2.新源县青年西街县委斑马线;

3.新源县恰普河路公安局斑马线;

4.新源县恰普河路家乡好斑马线;

5.新源县恰普河路第三小学斑马线;

6.新源县青年街老邮局斑马线;

7.新源县江额尔森西街县人民医院斑马线;

8.新源县则新路第一中学斑马线;

9.新源县恰普河北路第五中学斑马线;

10.新源县则新路第二小学斑马线;

11.新源县环城西路第三中学斑马线;

12.新源县国道578线57公里+215米处斑马线;

13.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市场斑马线;

14.新源县兴钢镇中学斑马线;

15.新源县国道218线219公里+710米处斑马线。

三、违停抓拍球机点位

1.新源县恰普河路与天山街路口至团结路与天山街路口(严管路段);

2.新源县恰普河路与青年街路口至幸福路与青年街路口(严管路段);

3.新源县恰普河路与天山街路口至幸福路与天山街路口(严管路段);

4.新源县恰普河路与天山街路口至恰普河路与青年街路口(严管路段);

5.新源县文化路与天山街路口至文化路与江额尔森街路口(严管路段);

6.新源县文化路与建设街路口至文化路与青年街路口(严管路段);

7.新源县巩乃斯路与肖尔布拉克街路口至巩乃斯路与劳动街路口(严管路段);

8.新源县幸福路与劳动街路口至幸福路与青年街路口(严管路段);

9.新源县迎宾路与青年街路口至迎宾路与三河街路口(严管路段);

10.新源县则新路与吉祥街路口至环城东路与吉祥街路口、统建房路与吉祥街路口至统建房路与江额尔森东街路口(严管路段)。

四、智能球机逆行、压线、掉头违法抓拍点位

1.新源县国道218线194公里+40米路段;

2.新源县国道218线195公里路段;

3.新源县国道218线216公里+265米路段;

4.新源县国道578线17公里路段。

五、以上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分别重点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6.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严管路段即停即罚)。

六、公告时限

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6日止。公告期满后,电子监控抓拍系统采集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新源县公安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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