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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林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944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6-09-22
  • 发文机关:
  • 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林草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严厉打击林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整治行业乱象、堵塞监管漏洞、净化生态环境、规范林草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林草生态资源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源县林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新源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危害林草生态安全、扰乱林草经营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治安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一)网络及软暴力涉黑涉恶线索

利用网络炒作、恶意索赔、虚假举报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针对林草项目、经营主体、工作人员及群众实施敲诈勒索、滋扰诋毁等涉黑涉恶行为。

(二)强占强包林草资源线索

依托村霸、宗族等势力,垄断、强行侵占、抢占、承包国有及集体林地、草地、湿地等资源,造成生态资源损毁、集体资产流失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团伙破坏生态资源线索

团伙化实施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草地、非法开垦林草地、非法破坏林草地;有组织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植物、迁徙候鸟及制品,非法采挖、售卖珍稀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扰乱林草经营秩序线索

在林草工程建设、招投标、林草地征占用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在木材经营、林下经济等活动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恶意滋扰,垄断行业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

(五)插手资源权属纠纷线索

恶意插手林地、草地权属纠纷,煽动聚众闹事、阻挠调处工作,充当“地下调解”“地下执法队”,胁迫、欺压群众、借机牟利的黑恶势力行为。

(六)恶意阻工破坏项目线索

在林草生态项目建设、管护作业中,恶意阻工、聚众闹事、损毁设施设备,威胁、殴打工作人员,蓄意破坏项目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暴力抗拒执法线索

以暴力、恐吓、滋扰等软硬暴力方式,抗拒、阻挠林草执法和资源管护工作,打击报复执法、管护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八)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

林草系统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涉林草黑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线索。

(九)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其他扰乱林区和草原治安、破坏林草生产经营秩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林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需如实提供涉黑涉恶行为的当事人信息、事发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照片、凭证等佐证材料,注明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

(二)如实举报线索。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明确受理范围。本公告仅受理林草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个人信访诉求、民事纠纷、涉法涉诉等问题,请向对应主管部门反映。

(四)严格保密保护。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宽严相济处置。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退赃退赔、检举揭发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顶风作案、拒不配合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渠道

为方便群众举报,现将官方举报渠道公布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1.举报电话:0999-5022013

2.信函举报地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江额尔森西街005号,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收

邮政编码:835800

3.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网址:www.12337.gov.cn)进行线上举报

特此公告。


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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