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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986
  •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2026-10-12
  • 发文机关:
  • 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效整治行业乱象,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新源县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一、重点征集范围

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重点征集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一)资源垄断类:在非煤矿山领域纠集闲散人员实施私挖乱采,开展恶意竞标、暴力围标、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

(二)强买强卖类:向生产经营企业索要保护费,强制承揽施工、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业务,强迫企业参股,实施强供砂石、强装强卸等强迫交易行为。

(三)非法用工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安排童工从事爆炸、易燃等高风险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非法使用爆炸物品。

(四)阻碍执法类:拒不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恐吓、殴打、打击报复执法人员,妨碍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五)救援干扰类:蓄意破坏、阻挠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行动,干扰抢险救灾工作,妨碍救灾物资规范发放。

(六)保护伞类: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履职过程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问题。

(七)借机敲诈类:利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排查出安全隐患之机,对企业实施恶意索赔、借机敲诈勒索钱财。

(八)恶意滋事类:在项目建设、企业生产运营期间煽动聚众闹事,借助恶意举报套取奖励资金,组织缠访闹访扰乱秩序。

(九)网络软暴力类:采取舆情敲诈、软暴力催收等新型手段,在安全生产相关领域实施涉黑涉恶违法活动。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线索举报渠道

可拨打新源县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999-5032761

来信地址:新源县江额尔森西街05号

四、有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尽可能提供事发时间、地点、涉事人员、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材料,便于及时核查处置。

(二)严格保密保护。县应急管理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禁诬告陷害。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新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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