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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对照《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党发〔2023〕14号),现将新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新源县2023年理论宣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宣讲重点、宣讲要求,做到有方案、有措施、可操作性强,为有效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全县各单位按要求建立了共性学法清单、部门个性学法清单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法宣在线无纸化答题”、“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逢九必讲·法治讲堂”等多形式学法活动,组织全县8870名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自治区保密法法律法规”、“民法典”等无纸化答题活动。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是下发《2023年新源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全县197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考试。二是下发《新源县开展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新源县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等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等“法治八进”活动182场次,受益群众达6.8万人次。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与部门职能配置相一致,积极开展2023年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已完成动态调整权责清单3402项,完成乡镇行政处罚赋权事项32项。二是完善营商环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对市场准入壁垒进行自查,着力破除阻碍营商环境发展的障碍,充分运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持续优化权限内社会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对除法律法规明确固定时限的环节进行压缩,在企业项目符合政策、规划、产业准入清单且材料齐全的前提下,限时办理项目备案,切实践行承诺制,当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店小二”,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工作。从办事环节、时间和材料三方面实现全面“瘦身”,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申请”转化为“一次咨询、一套材料、一次领证”,对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提供一次性告知清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开辟快速通道,通过网络、电话、座谈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产业准入咨询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县政府、政府办发文的合法性审核,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2023年共审核文件26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1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10件,继续有效4件。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决策力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3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2次,审议议题158个。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各行政执法单位29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执法证考试。组织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项执法人员培训1次;组织全县34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培训1次;组织全县4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次;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参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1次。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个综合预案、11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二是对应急物资进行更新补充。截至目前,我县已储备帐篷、棉被、发电机、棉大衣、抽水机等15类20661件,乡镇储备各类物资9类7339件,落实救灾物资供应点11处,物资前置代储点3个;储备防洪袋3.1万条、铁丝1.4吨、铁丝网29.2吨、格宾网440㎡、防洪机械110台。三是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截至目前,已发布预警信息51期、预警响应75期,天气预警信息395余条。四是强化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今年以来,全县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515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101处(其中2021年安装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92处,2022年安装9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共608台。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理清“三张清单”,强化源头治理。制定“控制信访增量清单”,实现“标本兼治”;制定“消减信访存量清单”,实现“有难必解”;制定“防范信访变量清单”,实现“稳中求进”。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实施分类办理、分层回访、分级负责、分案施策。二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至目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31件,成功化解1323件,调解成功率99.3%。打造新源县司法局喀拉布拉、别斯托别乡两个自治区示范性司法所,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将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业务学习,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制度和案审会制度,全面规范办案流程。大力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3月26日至10月底,新源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源零距离以及各部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公告;通过新源零距离、新源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查问卷,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和检视问题,重点查找“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以及执法寻租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次,工作推进会议2次,工作例会6次,开展专项督察1次。二是大力推行公开听证。2023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召开听证会10次,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听证2次、人大法工委参加2次、人民检察院参加5次,召开案审会2次,加大了行政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推进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部署会,组建4个评估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9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八五”普法规划评估。二是举办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发放仪式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依托综治视联网为全县523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授课。组织380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全州基层普法工作者线上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户”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能力。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新源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通过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构建党政主导推进、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研究解决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县工作方向。
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还不足以适应工作需求,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个别执法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顾问未充分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本乡(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通过年度述法、法治督察等完善依法行政监督考评方式。二是加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深入推进乡镇(村社)政务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结合组织部门的全岗通,加大推送审批事项,应放尽放,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基层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规范运行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问题快速就地解决。加大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合力。四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抓好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五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制定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调解和解、听证质证、集体讨论、错案追究、案件回访、监督考核、卷宗归档等各个具体环节的制度,促进办案标准化。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各环节,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各类行政争议呈现的特点,通过对行政行为监督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应用,线上线下融合全流程审批,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二是着力破除阻碍营商环境发展障碍,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审查抽查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三是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标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定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统筹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发挥各执法部门专业优势进行全面指导,探索“综合+专业”执法模式,加快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格局。五是施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建立专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办案程序规范等,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