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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新源县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根据自治州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新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亮化等工作进行治理,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城市管理有序、环境优美。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1、治脏:主要清除垃圾、残土、杂物、卫生死角,全面清扫道路和公共区域积尘,杜绝垃圾落地、污水乱排等二次污染;
2、治乱:主要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规范;对跳蚤市场、夜市进行严格管理;对道路沿线破旧、色调不协调、外观凌乱广告、店牌店招、门牌号码、空调外机、建筑立面、“城市家具”等进行拆除,整治出新。
3、治差:主要是对垃圾池、果壳箱、便民公厕进行整治和改造提升,加强环卫公共设施管理维护。
4、治破:主要是对城区公共设施、枯枝死树、城市道路的修缮和更新,更换县城内破旧市政基础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功能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园林绿化整治。组织专业修剪队伍,采取错时作业,对城区道路周边树木开展死树枯枝治理活动,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两旁、公园因大风暴雨天气折断损毁、病死枝、下垂枝、枯枝和死树进行彻底清除,并及时清运,对清理后出现的留置树穴,及时开展绿化苗木补植。
(二)车辆停放整治。针对我县公共空间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对长期占用公共场地,长期不动的“僵尸车”、报废车进行集中整治,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加大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传统宣传与现代媒体相结合,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利用新源零距离、人民广场显示屏对违法乱停现象进行曝光,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通行顺畅、方便群众。
(三)夜市摊位整治。以提高城市生活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拉动经济和发展特色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的要求,合理划定经营场地范围,落实好保安值守、日常测温、每日消杀、健康码检查通行及佩戴口罩等措施,打造吃购功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管理科学有序的夜市及跳蚤市场。
(四)市政设施整治。不断提高城市亮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城区亮化覆盖面,积极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工程,确保道路亮化覆盖率100%,道路亮灯率达95%以上,方便群众出行;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设施配套,确保城区道路平整,及时完善修补损坏的城市道路、下水道、城市低洼积水路段,彻底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全面开展公共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供水、供热、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五)市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严格落实每周五全县环境卫生整治日活动制度,重点整治县直各部门(单位)五包责任区和义务劳动区环境卫生;充分调动环卫工人积极性,高标准完成路面、巷道环境卫生整洁,严格做到路面无积土、无废弃物、无垃圾;不断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适时调整清运方案,合理安排车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