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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源县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2021—2030)》

  • 索引号: xy001-10_C/2021-1130002
  •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1-11-30
  • 发文机关:
  • 文号:

一、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梯次推进,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的全覆盖。

二、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乡村发展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从“村容整洁”提升为“生态宜居”,国家围绕乡村振兴先后印发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历史任务之一,是人居环境改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新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自查报告》、《关于印发<新源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定。

四、主要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出发,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国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梯次推进,实施农村污水治理的全覆盖。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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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新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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