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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新源县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825
  •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2-01-06
  • 发文机关:
  • 文号:

近日,中共新源县委员会办公室、新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新源县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202168号),现将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会议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创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实现途径和有效路径。拓展综合合作功能,加强与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联合,不断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开展具有普遍需求的通用型服务和特定需求的专业性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提升综合合作水平,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体系共建、涉农业务融合,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努力在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方面实现突破。同时,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在社有企业改革方面,通过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着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内控机制等措施,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着力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通过“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为全县供销系统、农信系统改革发展与乡村振兴互促共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行有益探索。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该文件。

2.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2133号)等文件精神。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1.总体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准确把握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精神实质,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要素融合为重点,稳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好局、探好路、打好样。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坚持规范发展、防范风险。

第三部分试点期限:为202112月至20236

第四部分试点范围:新源县喀拉布拉镇为试点单位

第五部分主要目标:新源县以喀拉布拉镇为试点单位,从现在起到20235月,以喀拉布拉镇苹果、桃子、大米等农作物产业发展为联结,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单位,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资金保障平台,开展专业化生产合作,在喀拉布拉镇初步构建起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优势互补、协同高效、风险可控的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为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综合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2.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1、健全联合社“三会”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供销社。2、加快喀拉布拉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由政府支持,县供销社主办,社属企业参与,联合喀拉布拉镇党委、各村委力量,通过划拨资产、合作共建、项目带动的方式,大力推动喀拉布拉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承接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健全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惠农服务中心、村有惠农服务站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以县供销社为主导,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龙头企业建设惠农服务中心,各类涉农部门基层服务力量入驻惠农服务中心,形成服务合力,为农服务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兼顾有偿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小农户提供财务代管、农资直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仓储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产销对接等全程综合服务,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着力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中坚作用。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喀拉布拉镇,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工信局3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社有企业发展,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增强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1加强供销社入股、参股、合作企业统筹管理,完善社有企业管理制度,扩大企业经验范围,其次通过开放办社吸纳社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验主体入社,利用其技术手段以及企业资源拓宽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养殖等业务,形成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农村经验服务体系。2依托新源县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农副产品销售,拓宽县域内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全面实现全国供销电商一张网,打造农村电商国家队,通过供销e电商平台、网络带货直播、农产品展销活动等,提升新源县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打通本县特色农产品销售的对接渠道,实现农牧民增产增收,力争2023年底实现本地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200万元。(责任单位:县供销社)二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1、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3、积极发展家庭农场。4、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是发挥信用合作,强化金融支撑。1、积极探索社农金荣服务模式。2、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3、拓宽村级基础金融服务面;四是推动“三社”深度融合发展。1、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2、推进信用社与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3、探索建立合作社信用档案。

3.实施步骤

()安排部署阶段(202112)。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召开动员会议。各责任单位细化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启动实施阶段(202112月至20222)。对标重点任务逐项推动。于2月底前开展阶段性自查评估,迎接自治州3月实地督导。

()强化落实阶段(20223月至20232)。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优化举措,全面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总结验收阶段(20233月至5)。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总结制度性成果,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县委改革办审定后,上报自治州供销合作社。

4.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在县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定期督导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落实工作责任。县供销合作社负责承接试点任务,制定全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学习推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经验。要积极争取与喀拉布拉镇党委、政府支持,合力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模式。

加强自身建设。试点乡镇供销合作社要在县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县供销合作社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提出工作建议,确保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积极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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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源县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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