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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要求,现将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依托行政服务大厅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65%以上。推行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及事项清单。加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全年开展专项检查34次,抽查项目12个,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合理诉求。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二是动态清理法规规章。根据上位法修订和改革发展需要,对涉及住建领域的县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确保制度建设的时效性和协调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我县实施细则,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规划编制、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复杂案件处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提供法律意见67件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等信息。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30台,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文书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升办案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37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24名持证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400余学时,重点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70%。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信访接待、行政调解等制度。重点围绕房屋征收补偿、物业管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积极运用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矛盾。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的系统性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如城市更新、智慧住建)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前瞻性应对不足。原因分析。系统性、常态化的法治培训深度和精准度有待提高;部分人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理念的惯性思维。
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巩固。在部分领域(如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的执法实践中,证据收集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制作的严谨性、自由裁量权适用的精准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原因分析。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面对复杂执法环境时经验积累不足;对新颁布法规政策的理解把握和实操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的普法宣传形式有时较为单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原因分析。普法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未能充分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利用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普法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在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的领域(如违法建设治理、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协同机制运行有时不够高效顺畅。原因分析。跨部门协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需进一步健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黄宝顺、局长别格阿斯力·哈那提江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1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上级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要制度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全年主持或参加法治专题讲座31次,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明确班子成员、各股室(单位)的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推动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涉及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中,坚持集体讨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五是支持监督执法。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执法经费和装备。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县住建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法治培训。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针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新入职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分层次、精准化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法治思维培训,突出实用性、案例化教学。二是深化决策规范。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必经法定程序。加强法律顾问在决策前、决策中的实质性参与。
(三)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巩固“三项制度”成果。持续优化执法公示内容,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际应用和规范管理,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确保审核质量。更新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燃气安全、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岗位练兵,组织执法技能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等活动,提升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针对企业、从业人员、社区居民等不同对象,采取“以案释法”、法律讲座、微视频、线上问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准普法。二是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利用好建筑工地宣传栏、物业小区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平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重点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
(五)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一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重点完善物业管理纠纷、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等的调处机制。二是提升复议应诉能力。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努力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认真履行生效裁判。
(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强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督查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特别是法制审核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三是深化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规划协同、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更高效的工作合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