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马依奴尔·库万(65412519******0083)申请对坐落于新源县天鹅湖畔小区7号楼2单元602号不动产权的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权利人吐尔逊买买提·斯马依拉洪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马依奴尔·库万继承,子女现赛娜木·吐尔逊买买提、米提瓦尔·吐尔逊买买提、夏克热提·吐尔逊买买提放弃继承,再无其他继承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马依奴尔·库万,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登记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核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联系电话:0999-5032128)
特此公告
新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