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汉强(身份证号:65242519******0274)曾用名韩强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新土管国用(2003)字第744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该宗地位于新源县卡普河路062号,权利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1890㎡,现权利人汉强申请遗失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无异议,将予以补证。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与我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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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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