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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4〕169号)文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拟举行新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更新初步成果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九月底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新源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熟悉新源县基准地价有关情况,并全面了解新源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
(4)听证会代表应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入场;
(5)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接到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前往新源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根据听证会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根据听证会代表和听证情况,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和确定听证会地点。
报名地址: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9-5022619
特此公告。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