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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申请2023年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涉及5家企业,符合发放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现对新源县2023年第一批申请新招用人员5家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通信地址:新源县新城区天山西街0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835800
联系电话:0999-7776247
附:新源县2023年第一批拟享受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明细
新源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4日
新源县2023年第一批拟享受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
一、新源县峰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企业新招用人员443人(含高校毕业生1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合计591946.04元。高校毕业生个人补贴部分共:893.14元。
1、企业享受社保补贴591946.04元
养老保险补贴443人591223.02元
医疗保险补贴1人680.48元
失业保险补贴1人42.54元
2、高校毕业生个人享受社保补贴893.14元
二、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1-3月企业新招用人员1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合计:2041.44元。
养老保险补贴1人2041.44元
三、新源县骏德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3月企业招用人员12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合计:22492.48元。
养老保险补贴12人22492.48元
四、新源县明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6月企业招用人员8人(含1人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合计:17416.05元。高校毕业生个人补贴部分共:1339.71元。
1、企业享受社保补贴17416.05元
养老保险补贴8人16331.52元
医疗保险补贴1人1020.72元
失业保险补贴1人63.81元
3、高校毕业生个人享受社保补贴1339.71元
五、新源县家乡好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1-3月企业招用人员5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合计:10207.2元。
养老保险补贴5人102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