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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现将新源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 |
评价 结果 |
所属 县市 |
1 |
新源县峰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B |
新源县 |
2 |
新源县民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学校 |
B |
新源县 |
3 |
新源县心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C |
新源县 |
本公示期限为3天,从公示之日算起(2023年7月12日至14日)。特此公告。
公示问题举报联系电话:0999--7776245
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