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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的公告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261
  • 公开目录: 社保医保
  • 发布日期: 2023-03-20
  • 发文机关:
  • 文号: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新源县金康阳卡普河大药房有限公司:该药店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变更备案。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十四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三个月的处理。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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