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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公告(第十一期)

  • 索引号: 010351840/2023-00439
  • 公开目录: 社保医保
  • 发布日期: 2023-04-27
  • 发文机关:
  • 文号: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1.新源县康泽医药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保存期未达到3个月。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2.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第四门店: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视频资料保存期未达到3个月。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暂停网络一个月。

3.新疆康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第六分店: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视频监控与购药记录不相符。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4.新源县俊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部分大额结算单未附销售小票。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5.新源县托海药店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部分大额结算单未附销售小票。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6.新源县泰来康医药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摆放销售无标识商品、视频监控与购药记录不相符。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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