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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1.新疆康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第十八分店: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存储未达到标准。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2.新源县义康药品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存储未达到标准。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3.新源县同益大药房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存储未达到标准。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4.新源县养生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存储未达到标准。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5.新源县益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暂停网络一个月。
6.新源县博爱医药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记录不相符。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暂停网络一个月。
7.新源县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该药店存在视频资料存储未达到标准。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暂停网络一个月。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