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公告:
新源县人民医院、新源县中医医院、新源县妇幼保健院、新源县那拉提镇中心卫生院、新源县坎苏镇卫生院、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卫生院、新源县吐尔根乡卫生院、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卫生院、新源县则克台镇卫生院、新源县喀拉布拉镇中心卫生院、新源胡晓伟中医诊所、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第二百二十八门店、新源县金康阳天山街大药房。
以上十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违规使用限制类药品,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七条第十八款、《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第八款规定,我局对以上机构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