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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的规定,2024年1月,新源县医疗保障局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提出门诊统筹定点申请的2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现场评估。
现对评估合格的8家零售药店:新源县普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养心阁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育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天乐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佰药世家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天山街分店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4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新源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反映。
新源县医保局电话:5036638 ⠂ 5023621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