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新源县金康阳天山街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普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德同立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培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养心阁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绿森林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康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第二分店、新源县天乐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济方医药有限公司、新疆仁惠堂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第二十八分店、新疆普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育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第二百二十八门店、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天山街分店。
以上十七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违规超量开药,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度)
第三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我局对以上机构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
现向社会公布。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