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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七家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的公 告(第二十二期)

  • 索引号: 010351840/2024-00571
  • 公开目录: 社保医保
  • 发布日期: 2024-08-27
  • 发文机关:
  • 文号: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宗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现就近期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新源县金康阳天山街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普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德同立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培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养心阁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源县绿森林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康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康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第二分店、新源县天乐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新源县济方医药有限公司、新疆仁惠堂药业有限公司新源县第二十八分店、新疆普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育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第二百二十八门店、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天山街分店。

以上十七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违规超量开药,违反了《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度)

第三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我局对以上机构做出如下处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资金。

现向社会公布。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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