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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 索引号: 010351840/2026-00105
  • 公开目录: 社保医保
  • 发布日期: 2026-01-30
  • 发文机关: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伊犁州医保局关于开展州直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开展2025年度“两定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经现场评价、公示、申诉等流程,已完成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就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总体情况:

全县2025年度共93家定点医药机构参加绩效评价,其中:

1.定点医疗机构25家:医共体总院含3家二级医疗机构、11家乡镇卫生院,分院不予单独评价、2家兵团医院、9家个体诊所,12家参加绩效评价;

2.定点零售药店68家:门诊统筹药店5家、普通定点零售药店63家。

二、绩效评价结果(具体附名单)

(一)定点医疗机构12家:

优秀3家、合格9家,其中:

1.公立医疗机构3家:优秀2家、合格1家;

2.个体诊所9家:优秀1家、合格8家;

(二)定点零售药店:

优秀48家,合格20家,其中:

1.门诊统筹药店5家:优秀5家;

2.普通定点药店63家:优秀43家、合格20家。

根据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电子服务协议网签,已签订定点电子服务协议医疗机构25家、定点零售药店67家(1家绩效评价结果合格主动申请退出定点)。现将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2026年签订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1、定点零售药店绩效评价结果

2、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结果


新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定点零售药店2025年度绩效评价结果、2026年签订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pdf
附件2: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绩效评价结果、2026年签订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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