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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新源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投诉和反馈。
受理部门: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联系电话:0999-5024173 邮编:835800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共7天。
新源县饮用水水源地第一季度监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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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质类别 |
备注 |
1 |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乌拉斯台沟水源地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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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勒玛勒镇野果林改良场交托海沟饮用水源地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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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源县新源镇卡普河水源地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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