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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新源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投诉和反馈。
受理部门: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
联系电话:0999-5024173 邮编:835800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共5天。
新源县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第4季度水质监测结果 序号 水源地名称 达标情况 备注 1 新源县新源镇卡普河水源地 达标 2 那拉提镇阿尔善村乌拉斯台沟水源地 达标 3 阿勒玛勒镇野果林改良场交托海沟饮用水源地 达标 4 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现有引泉工程地下水源地 达标 5 新源县则克台镇拉巴沟引泉工程地下水源地 达标 6 喀拉布拉镇地下水源地 达标 7 塔勒德镇塔勒德村饮用水水源地 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