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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源县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 xy024-30/2022-0301001
  • 公开目录: 教育公开
  • 发布日期: 2022-03-01
  • 发文机关: 教育局
  • 文号:

2021年寒假期间,新源县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县域内对隐形变异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大排查,排查中发现两起违规办学行为。为打击隐形变异黑机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强化警示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杨某,女,42岁,新源县人,黑机构开办者。在没有履行完整的办学手续,无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在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沁园·春城二楼门面房开办校外培训机构,且开设学科类英语新概念培训班,此种行为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背离,严重违反《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新源县“双减”专班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处理,要求立即停止培训,所收学员预收费全部清退、给予最后警告,再次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某,男,21岁,在读大学生,新源县人。在自己所居住的新源县水利局小区群内发布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招生广告,且已收纳学生2名,准备开课。此种情况严重违反自治区、自治州“双减”工作方案要求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在寒暑假、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新源县“双减”专班当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解散培训班,要求其本人做出不再私自开班的承诺。

望全县各培训机构引以为戒,严格履行办学程序,规范办学行为,对违反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机构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请社会各界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共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新源县“双减”工作监督举报电话:5020262

 

新源县“双减”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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