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公开 >>正文

新源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运行结果

  • 索引号: 010351840/2025-01001
  • 公开目录: 教育公开
  • 发布日期: 2025-11-19
  • 发文机关: 新源县教育局
  • 文号:

新源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补助公用经费,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采暖费年生均210元。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每年生均105元,初中每年生均180元。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生均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特教17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按农村100%确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30%确定。

新源县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运行结果

2025年新源县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计划发放1142.28万元,受益学生7797人,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计划发放532.43万元,受益学生8021人;截至10月底已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773.06万元(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已发放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494.63万元。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上一篇: